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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友国际:关于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8-12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2-079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 号)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720 万张,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2,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 619.9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380.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全部到
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
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77 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1,193.71 万元(含存款利息
及理财收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
    (一)现金管理目的: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并由
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三、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金融政
策变化及市场波动影响投资收益的情况。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跟踪分析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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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
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
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
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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