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嘉友国际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价格上限所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审议和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 份方案。 独立董事:张兮、李良锁、王永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