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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10 月 30 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贤
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杨一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边慧娟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
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等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市场
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并处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全部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自律性范文件,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
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宽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债权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 14:30 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
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