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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2018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鼎胜新
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
交易授权的议案》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情况披
露如下:
    一、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包括子公司杭州五星
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
福铝业”)、杭州鼎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进出口”)、江苏荣丽
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丽达”)、合营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二 、 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累 计 对 外 担 保 最 高 额 合
计:123,114.84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共计:43,014.84万元;担
保责任余额:85,456.95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责任余额为: 27,014.84
万元。
    三、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责任余额被担保人相关情
况如下:
                                                                                                                                                                    被担
                                   最高额担保     担保责任余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与公司关系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担保事项      保方
                                   金额(万元)   额(万元)                                                                                                               反担保
                                                                                                                                                                    资信

                                                                                                                                                     国内信用证、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
                      全资子公司    7,000.00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借     良好    否
                                                               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款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                                              银行承兑汇
                      全资子公司    6,000.00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否
         五星铝业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票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                                              流动资金借
                      全资子公司   10,000.00       5,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否
                                                               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款
                                                                       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                                              银行承兑汇
                      控股子公司    4,000.00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否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票

         鼎福铝业
                                                                                                                                                     国内信用证、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
                      控股子公司    3,000.00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借     良好    否
                                                               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款

                                                                                                                                                     银行承兑汇
                                                                                                                                                     票、流动资金
         鼎胜进出口   全资子公司    7,000.00       1,000.00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否
                                                                                                                                                     借款、远期结
                                                                                                                                                      售汇交易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内蒙矿业(集团)有限   该项贷款由锦江集团及内蒙矿业集团提供担     项目建设贷
         联晟新材      合营公司    20,000.00       6,500.00                                                                                                         良好    是
                                                                    责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保,公司根据内蒙矿业集团的担保额度以公司       款
                                                                                                            持有的联晟新材 22.5%的股权质押给内蒙矿业
                                                                                                            集团为其提供反担保,同时对锦江集团和内蒙
                                                                                                            矿业集团承担了保证责任的 50%部分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
                                                                                                            公司为最高额不超过该项借款的 50%提供连带   项目建设贷
                           合营公司    15,000.00    11,842.11        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良好   是
                                                                                                                            保证责任                       款
                                                                                                                                                       流动资金借
                           合营公司     9,000.00     9,000.00         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是
                                                                                                                                                           款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为该项贷借款提供担保,
                                                                                                                                                       项目长期借
                           合营公司    12,600.00    12,600.00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公司为最高额不超过该项借款的 50%向霍林郭                  良好   是
                                                                                                                                                           款
                                                                                                            勒市人民政府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11-14 至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
                           合营公司     7,500.00     2,500.00                                                 公司为全部债务的 5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理授信      良好   是
                                                                      司受让的应收账款足额受偿之日止
                           合营公司     1,500.00     1,500.00         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提供 50%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商票贴现      良好   是
                                                                                                                                                       银行承兑汇
                           合营公司    14,500.00    14,500.00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是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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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资三级子
鼎成铝业       荣丽达                   6,014.84    6,014.84              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最高额抵押                   票、流动资金   良好   否
                             公司
                                                                                                                                                          贷款
           注:杭州鼎成铝业有限公司(简称“鼎成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