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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要求,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的决定以及 2019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
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经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会议

通知明确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   通知明确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

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   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

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   程的规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    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

使表决权。                                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    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投票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结束当日下午3:00。                        束当日下午3:00。

第三十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三十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他事项。                                  他事项。

第四十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   第四十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

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

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    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

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

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

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    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

投票结果。                                票结果。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

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    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

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     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

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或网

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 络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

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    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

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

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    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

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    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

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      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

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

名称;                                   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姓名;                             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                                     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

决结果;                                 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

或说明;                                 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

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   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

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   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

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   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投票表决情况的有效资

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
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