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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7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现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
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18 年度共召开了 7 次会议,
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报出近三年一期经    一致同意
 1                         2018 年 1 月 10 日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   一致同意
 2                         2018 年 4 月 17 日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季度报告>的议案》

                                                1. 《关于调整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3                         2018 年 4 月 28 日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一致同意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4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18 年 7 月 11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一致同意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   一致同意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5                        2018 年 8 月 6 日    2. 《关于<2018 年半年度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一致同意
 6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18 年 10 月 20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   一致同意
 7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日                   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近三年一期、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查。 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外部审计师及内审部对当期公司财务报
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后,与管理层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进行
充分沟通了解,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
审查,各期审查结果均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
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中国证监会、财政
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有关法规和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计机构的聘任,内部审计
的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财务信息的审核与披露,公司内控制制
度的审查,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等。
     四、2018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查、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
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
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
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
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