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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2019年第二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0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鼎胜新
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
交易授权的议案》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对外担保情况披
露如下:
    一、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包括子公司杭州五星
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
福铝业”)、杭州鼎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进出口”)、合营公司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二 、 截 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累 计 对 外 担 保 最 高 额 合
计:159,837.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共计:87,237.00万元;担
保责任余额:109,776.51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责任余额为:54,623.88
万元。
    三、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责任余额被担保人相关情
况如下:
                                                                                                                                        被担
                                 最高额担保     担保责任余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与公司关系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担保事项       保方
                                 金额(万元)   额(万元)                                                                                     反担保
                                                                                                                                        资信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                  国内信用证流动
                    全资子公司    7,000.00       7,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否
                                                             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资金借款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
                    全资子公司   10,000.00      1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借款     良好     否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
                    全资子公司    6,000.00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银行承兑汇票     良好     否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公司    五星铝业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
                                                             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
                    全资子公司    2,000.00       2,000.00    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   连带责任保证    国内信用证      良好     否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
                                                                 期间延续至展期期满后另加三年止。
                                                             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起直至该
                    全资子公司    5,000.00       3,000.00    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连带责任保证    国内信用证      良好     否
                                                                             日后三年

                                                             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
                                                                                                                       流动资金借款
                    全资子公司    5,000.00       5,000.00    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否
                                                                                                                       银行承兑汇票
                                                                     到期,下同)之日起两年。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
             全资子公司   10,000.00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借款    良好   否
                                                  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
             控股子公司   4,000.00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银行承兑汇票    良好   否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鼎福铝业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                                          国内信用证、流
             控股子公司   3,000.00    3,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否
                                                  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动资金借款



                                                                                                                                     出口发票融资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                                           流动资金借款
鼎胜进出口   全资子公司   7,000.00     4975.17                                                           连带责任保证                                良好   否
                                                          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银行承兑汇票
                                                                                                                                      远期结售汇

                                                                                             该项贷款由锦江集团及内蒙矿业集团提供
                                                                                             担保,公司根据内蒙矿业集团的担保额度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内蒙矿业(集团)有限   以公司持有的联晟新材 22.5%的股权质押
              合营公司    20,000.00   6,500.00                                                                                       项目建设贷款    良好   是
 联晟新材                                              责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给内蒙矿业集团为其提供反担保,同时对
                                                                                             锦江集团和内蒙矿业集团承担了保证责任
                                                                                                 的 50%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为最高额不超过该项借款的 50%提供
              合营公司    15,000.00   11,052.63       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项目建设贷款    良好   是
                                                                                                         连带保证责任
          合营公司    9,000.00    9,000.00         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借款   良好   是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为该项贷借款提供担
                                                                                         保,公司为最高额不超过该项借款的 50%
          合营公司    12,600.00   12,600.00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项目长期借款   良好   是
                                                                                         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提供反担保并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合营公司    1,500.00    1,500.00         相应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提供 50%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商票贴现     良好   是
          合营公司    14,500.00   14,500.00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               银行承兑汇票   良好   是
泰鼎立   控股子公司    2480.89     1952.27             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连带责任保证               流动资金贷款   良好   否
 鼎亨    控股子公司   25756.11     9696.44             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连带责任保证               项目长期借款   良好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