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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10-19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胜新材”)
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
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9年12月延至2020年12月。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
无任何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4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88,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97.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80,112.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累计使用募集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万   投入进度(%)
                          (万元)     资金(万元)
                                                          元)
        年产 5 万吨动
 1      力电池电极用       61,063.81      61,063.81      41,549.13          68.04
        铝合金箔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19,048.49   19,048.49      100.00

          合计         101,063.81     80,112.30   60,597.62       75.64

     本次公司拟延期项目为“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截至
本公告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1,549.1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68.04%。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建成
投产,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要求的逐步提高对电池箔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工艺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电池箔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在
充分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对已有设备进行进一步调试,同时在后续新
设备的选型过程中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为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延长
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0年12月。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
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
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
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鼎胜新材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中信证券对鼎胜新材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