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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
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 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财务信息能
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