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大股东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权益变动
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可转债转股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导致的被动稀释,未
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比例由6.46%降至4.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
收到持股5%以上大股东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陆金
澈”)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公司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鼎胜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及
陆金澈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稀
释前的6.46%将至当前的4.99%,合计被动稀释1.47%。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
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
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500 号 6 幢 4 单元 92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守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110MA27W2KH38
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经营范围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股东情况 普通合伙人 1 名,有限合伙人 1 名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500 号 6 幢 4 单元 921 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500 号 6 幢 4 单
义务人基 住所
元 921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29 日
变动股数 减少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2021-6-18
大宗交易减持 人民币普
权益变动 至 -4,898,400 1.06
股份 通股
明细 2021-6-29
2021-6-18
人民币普
被动稀释 至 0 0.41
通股
2021-6-29
备注:
(1)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8日“鼎胜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8,401,925
股。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9日期间,陆金澈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4,898,400股。综上两项,截至2021年6月29日,陆金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6.46%(截止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持股比例)降至4.99%,持股比例下降至5%
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
量、持股比例 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 (%)
无限售条件
陆金澈 28,000,000 6.46 23,101,600 4.99
股份
合计 - 28,000,000 6.46 23,101,600 4.99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持股5%以上大股东陆金澈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可转债转股及
大宗交易减持导致的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陆金澈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1月11日),通过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8,672,60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2、“鼎胜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
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触
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