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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30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鼎胜新材
股票代码:60387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鼎创财富中心2幢21层21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周贤海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王小丽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4:周怡雯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5:王天中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未发生主动减
持行为。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鼎胜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鼎胜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鼎胜新材、上市公 指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报告书           指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贤海、王小丽、周怡雯、
                        王天中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交易/本次权益    指   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
变动                    动稀释减少5.0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公司股份194,3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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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集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王天中
注册资本             7,050 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鼎创财富中心 2 幢 21 层 2101
注册地址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7463481501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注,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项目咨询;市
经营范围             场投资咨询;物业管理,物业出租、出售:销售:机械设备、
                     机电设备、煤炭、金属材料,乙二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3 年 01 月 22 日至 2053 年 01 月 22 日
股东构成             周贤海持有 77.78%的股权,王小丽持有 22.22%的股权
    (二)董事、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鼎胜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天中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浙江省杭州市              否
王小丽       女         监事          中国    浙江省杭州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鼎胜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一)基本情况
    周贤海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住所在浙江省杭
州市。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贤海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
    (一)基本情况
    王小丽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住所在浙江省杭
州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小丽女士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4
    (一)基本情况
    周怡雯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住所在浙江省杭
州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怡雯女士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 5
    (一)基本情况
    王天中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住所在浙江省杭
州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天中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6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鼎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周贤海和王小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贤海、王小
丽为夫妻关系;周贤海和王小丽为鼎胜集团股东;周怡雯为周贤海、王小丽女儿;
王天中为王小丽哥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实际控制人周贤海先生、王
小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怡雯女士、王天中先生分别持有公司 13,870.43 万股、
4,842.40 万股、660.00 万股、44.65 万股、20.00 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数量为
19,437.48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8.68%、10.01%、1.36%、0.09%、0.04%,合计持
股比例为 40.18%。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稀释前的45.20%降至当前的40.18%,合计被动稀释
5.02%。未发生主动减持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实际控制人周贤海先生、王小丽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怡雯女士、王天中先生分别持有公司13,870.43万股、4,842.40
万股、660.00万股、44.65万股、20.00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数量为19,437.48万股;
持股比例分别为32.26%、11.26%、1.53%、0.10%、0.05%,合计持股比例为45.2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变动原因: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16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7月28
日,累计转股53,640,655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430,000,000股增加至483,640,655
股,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股数(股) 减少比例(%)       变动日期    变动方式
     鼎胜集团                    0             3.58    2021.7.28    被动稀释
      周贤海                     0             1.25    2021.7.28    被动稀释
      王小丽                     0             0.17    2021.7.28    被动稀释
      周怡雯                     0             0.01    2021.7.28    被动稀释
      王天中                     0             0.01    2021.7.28    被动稀释
       合计                      0             5.02        —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
                              量、持股比例                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                    (%)
杭州鼎胜      无限售条   138,704,300         32.26 138,704,300           28.68



                                       9
实业集团     件股份
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
 周贤海                   48,424,000        11.26   48,424,000   10.01
             件股份
            无限售条
 王小丽                    6,600,000         1.53    6,600,000    1.36
             件股份
            无限售条
 周怡雯                      446,500         0.10      446,500    0.09
             件股份
            无限售条
 王天中                      200,000         0.05      200,000    0.04
             件股份
  合计         -         194,374,800        45.20 194,374,800    40.1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股权质押情形。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鼎胜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

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触及要
约收购。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行为。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信息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被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天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周贤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王小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周怡雯




信息披露义务人 5:王天中




                                                     日期: 2021 年 7 月 29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                       江苏镇市京口经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济开发区

股票简称               鼎胜新材                      股票代码         603876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周贤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小丽                                         浙江省杭州市
                                                     通讯地址
                       周怡雯

                       王天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减少□
                                                                      有√ 无□
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鼎胜新材实际控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制人为周贤海和
                                                     实际控制人
                                                                      王小丽夫妇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
                       少

                       控股股份鼎胜集团、实际控制人周贤海、王小丽及其一致行动人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怡雯、王天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194,374,800股
比例
                       持股比例: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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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份鼎胜集团、实际控制人周贤海、王小丽及其一致行动人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怡雯、王天中: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94,374,800股
                       持股比例:40.18%        变动比例:5.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   是□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否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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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天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周贤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王小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周怡雯




信息披露义务人 5:王天中



                                                     日期: 2021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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