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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2022-02-22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由382人调整为321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355.22万股调整为323.97万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胜新材”)
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名单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鼎
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调整的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59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其所涉及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31.25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82人调整为32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5.22
万股调整为323.97万股。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职务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总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万股)           数的比例             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23.97           84.37%              0.67%
    (业务)人员(共321人)
               预留                     60             15.63%              0.12%

               合计                   383.97          100.00%              0.7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59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其所涉及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31.25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82人调整为32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5.22
万股调整为323.97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2022年2月21日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1名激励对象授予323.97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8.47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
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
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
权日的确定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公司首次授予321名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本次调整事项和授予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登记结算
事宜。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数量
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