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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22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59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其所涉及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31.25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82人调整为32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55.22万股调整为323.97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
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了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
符合。
    (2)本次被授予权益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2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21名
激励对象授予323.9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