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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2-2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确定
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查后,认为:
    1、除了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
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合。
    2、本次被授予权益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3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3.97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