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 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00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13.54元,共计募集资金88,01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80,112.3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8年4月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8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为125,4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00元,共计1,254万张,发行价格 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4,459.06万元。本 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由中信证券于2019年4月1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 告》(天健验(2019)82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0,112.30 项目投入 B1 64,178.2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99.75 项目投入 C1 2,341.4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3 项目投入 D1=B1+C1 66,519.6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01.2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093.9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F1 33.9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2 14,060.00 动资金余额 小 计 F 14,093.91 差异 G=E-F 0.00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4,459.06 项目投入 B1 39,030.8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70.91 项目投入 C1 715.1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9.13 项目投入 D1=B1+C1 39,746.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90.0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6,503.08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F1 103.08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2 86,400.00 动资金余额 小 计 F 86,503.08 2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2018年4 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京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针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和中国 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80671327758 33.91 活期存款 司镇江京口支行 合计 33.91 3 鉴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已偿还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镇江润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104050029200335005 将不再使用,为方便 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 户工作。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1104050029200125771 80.96 活期存款 润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571902025910203 22.12 活期存款 合 计 103.08 鉴于公司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40000100000547064 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112.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41.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519.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变更项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目(含部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 总额 (1) 金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分变更) (3)=(2)-(1) 效益 年产 5 万吨动 逐步 未作分期承 2022 年 12 力电池电极用 否 61,063.81 61,063.81 2,341.41 47,460.21 -13,603.60 77.72 12,882.98 投产 否 诺 月 铝合金箔项目 中 未作分期承 不适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9,048.49 19,048.49 19,059.46 10.97[注] 100.00 不适用 否 诺 用 合 计 - 80,112.30 80,112.30 2,341.41 66,519.67 公司“年产 5 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因受境外内疫情影响,存在募投项目海外设备选型及采购障碍等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原因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达计划进度,经公司 2021 年 4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至 2022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4,459.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5.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746.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是否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达到 项目(含部分 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变更) (1) 金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3)=(2)-(1) 效益 效益 尚未 尚未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 未作分期承 2022 年 12 否 41,300.00 41,300.00 293.00 8,816.04 -32,483.96 21.35 产生 产生 否 术改造升级项目 诺 月 效益 效益 年产 6 万吨铝合金 尚未 尚未 未作分期承 2022 年 12 车身板产业化建设 否 54,100.00 54,100.00 422.13 1,870.92 -52,229.08 3.46 产生 产生 否 诺 月 项目 效益 效益 未作分期承 不适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29,059.06 29,059.06 100.00 否 诺 用 用 合 计 125,400.00 124,459.06 715.13 39,746.02 -84,713.04 公司“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年产 6 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因受境外内疫情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存在募投项目海外设备选型及采购障碍等原因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达计划进度,并综合考虑产能利用率和下 游需求情况,经公司 2021 年 4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延长该等项目的建设期至 2022 年 12 月。 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8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入与公 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非募集资金使用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难以单独核算效益。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2021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1 年6月11日将上述资金2,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前陆续归还合计940.00万元。 经2021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1 年9月10日将上述资金12,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4,060.0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将上述资金 30,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 2021 年 6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9 年 6 月 11 日将上述资金 8,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 2021 年 7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9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将上述资金 6,9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 2021 年 9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将上述资金 9,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 2021 年 11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将上述资金 15,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 账户。 经 2021 年 12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将上述资金 17,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 账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86,40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1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鼎胜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鼎胜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鼎胜新材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鼎胜新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鼎胜新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宁 金 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