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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2022年6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6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
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