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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中信证券关于鼎胜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22-09-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鼎胜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54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88,0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897.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80,112.3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 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为 125,4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254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24,459.06 万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
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资金(万元)         金额(万元)         (%)
     年产 5 万吨动力
1    电池电极用铝合        61,063.81           61,063.81           52,218.67           85.51
       金箔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19,048.49           19,059.46          100.00
           合计           101,063.81           80,112.30           71,278.13                -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所示: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
                                       480671327758                9,474.74     活期存款
            支行
            合 计                                                  9,474.74

     鉴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已偿还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镇江润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104050029200335005 将不再使用,为方便
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
户工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0.00 元。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经 2018 年 7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将上述资金 10,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019 年 7 月 12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经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2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将上述资金 15,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
账户。2019 年 10 月 9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经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经 2019 年 10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
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将上述资金 15,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
银行账户。2020 年 9 月 24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经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0 年 6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将上述资金 2,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500.00 万
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0 年 9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将上述资金 13,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
账户。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3,5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1 年 6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将上述资金 2,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1 年 9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
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将上述资金 12,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
行账户。截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3
 金 12,5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的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        承诺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募集资      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资金(万元)     金金额(万元)      (%)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
 1                               45,983.63           41,300.00           8,864.05         21.46
           造升级项目
       年产 6 万吨铝合金车身
 2       板产业化建设项目        58,730.84           54,100.00           2,100.09             3.88
            (已变更)
       年产 80 万吨电池箔及
 2                              300,000.00           52,694.24           2,581.38             4.90
           配套坯料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9,059.06          29,059.06        100.00
                合计                     -                   -          42,604.58                  -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1104050029200125771                4,036.22      活期存款
           润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571902025910203                      0.00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32050175863609188888                  112.77      活期存款
             分行
             合 计                                                    4,148.99                 -

       鉴于:

       (1)公司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
 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40000100000547064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

       (2)公司已终止实施“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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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因此公司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50175863609188888)用于“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
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万元。

    3、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经 2019 年 6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
已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将上述资金 30,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
银行账户。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19 年 12 月 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
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将上述资金 32,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
他银行账户。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32,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0 年 5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
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将上述资金 30,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
他银行账户。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30,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0 年 6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将上述资金 8,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500.00 万
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0 年 7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5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将上述资金 7,2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
户;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2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0 年 9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将上述资金 9,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
户;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0 年 11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将上述资金 15,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0 年 12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将上述资金 17,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7,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将上述资金 30,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0 万
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1 年 6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将上述资金 8,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500.00 万
                                     6
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1 年 7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9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将上述资金 6,9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9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1 年 9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将上述资金 9,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9,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1 年 11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将上述资金 15,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
账户;截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1 年 12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将上述资金 17,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
账户;截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2 年 4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9,9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分别
于 2022 年 4 月 11、12 日将上述资金 29,9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
他银行账户;截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24,9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2 年 6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7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将上述资金 8,5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
户;

    经 2022 年 7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将上述资金 4,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
户;

    经 2022 年 8 月 2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将上述资金 50,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
账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79,500.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 1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9,000.00 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
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
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

                                     8
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 13,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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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张   宁                     金   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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