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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2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
        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54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88,0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897.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80,112.3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
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京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为 125,40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254 万张,发行价格
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24,459.06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
82 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
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晟新材”)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
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   承诺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募集资   投入进
       项目名称
号                   额(万元)   资金(万元)    金金额(万元)   度(%)
     年产 5 万吨动
1    力电池电极用     61,063.81       61,063.81        52,218.67      85.51
     铝合金箔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19,048.49        19,059.46    100.00
         合计        101,063.81       80,112.30        71,278.13        —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
财产品的总额为0.00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使用募   累计使用募
序                        项目投资总                             投入进
          项目名称                     集资金(万   集资金金额
号                        额(万元)                             度(%)
                                         元)       (万元)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
1                          45,983.63    41,300.00     8,864.05     21.46
       术改造升级项目
     年产 6 万吨铝合金
     车身板产业化建设
2                          58,730.84    54,100.00     2,100.09      3.88
             项目
         (已变更)
     年产 80 万吨电池箔
2                         300,000.00    52,694.24     2,581.38      4.90
       及配套坯料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9,059.06    29,059.06    100.00
            合计                   -            -    42,604.58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
总额为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9,000.00万元, 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 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
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
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