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11-04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13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普润平
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
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
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51,707,1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584,98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上述股
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9,809,169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
股期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公司减持前和减持时总
股本按照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 490,458,468 股计算。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
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其他股东: IPO 前 取 得 :
普润平方 51,707,100 10.54%
特定股东 51,707,100 股
其他股东: IPO 前 取 得 :
普润平方壹号 19,584,986 3.99%
特定股东 19,584,98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普润平方 51,707,100 10.54% 同一普通合伙人
普润平方壹号 19,584,986 3.99% 同一普通合伙人
合计 71,292,086 14.53%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普润平方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2/11/28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
9,809,169 股 2% ~2023/5/27 价格 取得 金需求
持,不超过:
9,809,169 股
普润平方壹号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2/11/28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
9,809,169 股 2% ~2023/5/27 价格 取得 金需求
持,不超过:
9,809,169 股
2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公司减持前和减持时总股本按照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 490,458,468 股计算。
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30,0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
(2)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
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
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
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
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
3
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1-0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