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14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太平鸟
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审阅文件后对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延长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延长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公司已根据市场环
境的变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延长营销
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
的法律程序。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当岐 王惠舫 徐建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