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18-06-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鸟”
或“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定的
2018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项目的总投资金额、门店数量、实
施方式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太平鸟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对于公司延长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5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1.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1,5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90,873,018.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0,626,981.11 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01 号)。公司已对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概述
(一)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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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太平鸟慈东服饰整理配送物流中心项
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已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 已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额 金额 余额 金额占比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7,904.70 39,431.26 18,928.24 68.1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开设店铺 214 家,实际已投入 39,431.26 万元,实际投资
额中 39,431.26 万元为募集资金投入。
(二)项目变更情况
1、原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项目实施方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102,841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ROI)为 22.67%;其中建设投资 75,742 万元,流动资金 27,099 万元,募集资金
计划投入金额为 57,904.70 万元。项目实施期限为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实
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品牌子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采用购置及租赁方式建设直
营门店 238 家,建筑总面积 73,050 平方米。其中,购置 5 家,面积 2,800 平方米,
租赁 233 家,面积 70,250 平方米。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门店的租赁或购置,以及门店
装饰装修、设备购置及开办投入等。
2、项目调整变更情况
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
限的议案》(详见公告 2017-00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告 2017-005),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
及全资品牌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同时使用募集资金 39,892.30 万元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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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司主业更加积极健康发展,推进品牌在全国营销渠道的开拓与布局,
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已置换募集
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 2017-011),同意公司将原计划置换金额
39,892.30 万元中的 20,937.00 万元继续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此笔资金用于继
续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方向为在全国范围内开设自有品牌的直营门店。
由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系 2013 年 4 月编制,方案主要内容均按照当
时市场情况进行规划,原实施方式中的门店开设方式、开设地点、品牌分布、门店
类型及相关资金投入等具体内容已难以适应新零售发展趋势和公司经营战略的调
整。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 关 于 对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作 部 分 调 整 及 延 长 实 施 期 限 的 议 案 》( 详 见 公告
2017-055),同意在不改变项目使用方向和用途的前提下,对项目的具体开设方式、
开设地点、品牌分布、门店类型适当调整,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三、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说明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品牌门店分布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表:
截止 2018 年 5 月 31
服饰品牌 直营店数量(家)
日已开店数量(家)
PEACEBIRD 集合店 6 5
PEACEBIRD 女装 55 55
PEACEBIRD 男装(含 AMAZING PEACE) 82 82
乐町 LED’IN 30 30
Mini Peace 65 42
合计 238 214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童装品牌 Mini Peace 和 PEACEBIRD 集合店尚未完成
开店计划。公司高度重视 Mini Peace 品牌的拓展,对渠道及门店选址制定了较为严
格的标准,并据此制定了详细的门店开设规划,但由于 2018 年上半年部分渠道的开
业时间有所推迟,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继续按照原定规划开设门店;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和客户体验,公司拟对集合店的管理方式、选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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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形象、货品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升级,因此童装品牌 Mini Peace 和 PEACEBIRD
集合店的开店进度均较原定计划有所放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进度,公司预
计剩余的 23 家 Mini Peace 门店和 1 家 PEACEBIRD 集合店的开设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因此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四、项目延期所存在的风险提示、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要求,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未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不确定性外,本项目
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
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次延长募投
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已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实
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
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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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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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令海 姜诚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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