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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鸟: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4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候选人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张江平先生、张江波先生、
陈红朝先生、戴志勇先生、欧利民先生、王明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郁炯彦先生、楼百均先生、蒲一苇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津贴事项,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
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我们同意将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独董津贴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当岐               王惠舫                徐建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