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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30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与工作经历、专业
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郁炯彦                楼百均                 蒲一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