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19-011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太平鸟慈东服饰整理配送物流中心项目”结项,同时终止实施“信息化系统
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经全部注销,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5,000,000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21.3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17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0,873,018.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0,626,981.1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3日对本
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ZF10001号)。公司已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
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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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17年1月3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账号:36887210183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新城支行(账号:3901120129200014184)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海曙支行(账号:33150198443600000267)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结项、终
止的相关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2018-092等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备注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 368872101833 注销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 3901120129200014184 注销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33150198443600000267 注销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根据 2018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太平
鸟慈东服饰整理配送物流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或终止,
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 26929.8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
日,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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