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9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在
审阅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 2019 年度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 2019 年度担保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担保对象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能有效控制,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调整 2019 年度公司融资担保额度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郁炯彦 楼百均 蒲一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