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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鸟: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0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四)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调整新购建房屋建筑物和装修
折旧年限的议案》。
    (五)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六)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
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
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
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
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市场公
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
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的公司
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外),无债务重组、非
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
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进入敏
感期前以电话等通讯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报告期内,
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情形。


    特此报告。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