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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鸟:独立董事意见2022-03-10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在
审阅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
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基于对公司经营、财务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拟以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振市场信心,符合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助
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使用
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
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郁炯彦                   楼百均                   蒲一苇




                                                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