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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域医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0-067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0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0 年 08 月 07 日以电子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
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
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
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激励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等勤勉尽职工作,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
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0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