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独立董事关于成立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2019-01-24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成立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2001]102 号)、《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
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关于拟成立并购基金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在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上述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更快实施
产业布局、巩固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本次对外投资是各合作方经友
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成立并购基金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 京
黄伟德
单喆慜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