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02-27
老百姓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老百姓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
见如下:
一、根据对公司执行总裁候选人王黎女士、董事候选人黄玕先生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等方面审查,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
二、本次提名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两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职责要求。
对上述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
的议案》。上述补选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 京
黄伟德
单喆慜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