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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祖股份:元祖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0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元祖梦果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地工作,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世铭先生、独立董事王名扬先
生和董事张秀琬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王世铭先
生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1、 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就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等报告进行审议。
     2、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
     3、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4、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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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
司IPO期间及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事务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毕马威
华振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自聘任以来毕马威华振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一贯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毕马威华振在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
与公司约定的各项业务,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的审计单位。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与毕马威华振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支付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聘请条
款及支付的审计费用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
计意见。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计划,提高了
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的情况,认
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行。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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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项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各项定期报告能够
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
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毕马威华振进行充分有效的
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
短的时间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尽职尽
责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认真、勤勉、忠实地
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利用专业背景和发挥监督职能,本着对股东
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持续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财务报告审计,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
识,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监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世铭、王名扬、张秀琬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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