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城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8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3 日通过电
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鲍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
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以成就。
   同意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28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3 亿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贸易融
资业务)。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