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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8-03-24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城
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
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
对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
们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
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
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独立董事:王丽琼 黄娟 蒋镇华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