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独立意见2018-03-24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独立意见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5 日起停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
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及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就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论证,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鉴于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较多,方案仍在论证中,预计花费时间
比较长,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
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26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
过 1 个月。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
的议案》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丽琼 黄娟 蒋镇华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