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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0-11-04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0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 1 亿元。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
        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9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
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
保金额为 1 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9
亿元。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及 2020 年 5 月 14 日披露
的公告(公告号:2020-023、2020-05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
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
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江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科目
                                (审定数)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44,178,814.86         3,065,924,559.12
负债总额                            1,652,006,556.80         1,787,871,501.8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30,771,724.97           746,771,724.97

流动负债总额                        1,398,026,163.90         1,586,119,897.84

净资产                              1,092,172,258.06         1,278,053,057.32

营业收入                            1,616,047,133.92         1,262,345,179.52
净利润                                275,641,198.82           185,880,799.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三)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四)保证担保范围:
    1.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
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
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
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
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3.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
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
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
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4、为避免歧义债务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
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
(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
分。
    5、保证期间:自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1 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
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9 亿元人民币,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3.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