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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1-06-03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转股简称:城地转股         转股代码:191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2、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动力”)。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0.8 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445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与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以下简称“镇江农商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
及香江云动力融资授信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合计为 0.8 亿
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445 亿元。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
         2021-04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
         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

         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江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20,004,332.44             4,104,895,216.56

负债总额                                       2,414,202,472.11             2,748,459,671.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39,882,601.39                809,424,457.39

流动负债总额                                   2,414,202,472.11             2,748,459,671.39

净资产                                         1,305,801,860.33             1,356,435,545.17

营业收入                                       1,245,562,903.63               212,764,905.54

净利润                                          233,060,854.60                 50,633,684.84
             2、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88407302A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 84 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能设备、

         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低压成套装置、数据机房相关产品
         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香江科技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78,994,374.13              1,865,382,735.02

负债总额                                      1,328,214,337.14              1,706,696,778.9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8,027,791.67                 40,027,791.67

流动负债总额                                  1,320,548,061.12              1,699,075,865.46

净资产                                          150,780,036.99                158,685,956.12

营业收入                                        420,586,627.92                117,304,602.86

净利润                                           30,580,945.16                  7,905,919.1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交通银行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2、公司与镇江农商行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贷款人: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
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的双倍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行使代位权所发生的费
用、行使撤销权所发生的的费用,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
同约定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还款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其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
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
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4.445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1%。上市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445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3.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