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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秋电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2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春秋”)持有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 14,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3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海宁春秋由于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减持拟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3,83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7,67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期限
           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根据海宁春秋在股份
           发行说明书中作出的“在股份解禁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的承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16.80 元。具体何时、以何价格、
           以及是否减持,将视实施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股)       比例         源
                                       1
                                                                                 IPO 前取得:
 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          5%以上非第                              10,000,000 股
                                                    14,000,000         7.30%
 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
                                                                                 4,000,000 股
       备注:“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 划                                       减 持 合 拟 减 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竞价交易减
股东名称                  减 持 减持方式                              理 价 格 股 份 来 持原
               量(股)                         持期间
                          比例                                        区间     源       因
上海瑞司红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 价 交 易 减 2019/2/25 ~          按市场价    首次公开   自身
投 资 管 理 有 11,508,000 过:6% 持,不超过: 2019/8/24               格          发行前股   资金
限公司-海 股                    3,836,000                                        份及资本   需要
宁春秋投资                       股                                               公积转增
合伙企业(有                             大宗交易减                               股本
限合伙)                                 持,不超过:
                                         7,672,000
                                         股

       备注:海宁春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海宁春秋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
       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海宁春秋将根据市场
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
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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