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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秋电子:春秋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8-26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5层01-06单元)

                  二〇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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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薛革文               陆秋萍          熊先军             叶全响




     胡瞻                黄建兵          周丽娟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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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薛革文               陆秋萍          熊先军             叶全响




     胡瞻                黄建兵          周丽娟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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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薛革文               陆秋萍          熊先军             叶全响




     胡瞻                黄建兵          周丽娟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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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薛革文               陆秋萍          熊先军             叶全响




     胡瞻                黄建兵          周丽娟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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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48,841,51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价格:10.7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26,999,990.0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516,043,111.4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48,841,519 股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
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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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春秋电子、发行人、公司         指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股东大会                       指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4 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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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1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5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 5
   三、资产过户情况 ................................................ 5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10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11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1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12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12
       (二)发行数量.............................................. 12
       (三)发行价格.............................................. 12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2
       (五)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13
       (六)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15
       (七)最终获配情况.......................................... 18
       (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19
       (九)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20
       (十)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
       安排........................................................ 21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21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2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5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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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2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7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 27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27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28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8
       (四)对公司业务与资产的影响................................ 28
       (五)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29
       (六)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9
       (七)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29
       (八)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29
       (九)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29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0
       (十一)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30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3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31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31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32
   一、主承销商意见 ............................................... 32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 32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5
   律师事务所声明 ................................................. 36
   审计机构声明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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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 3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9
   一、备查文件 ................................................... 39
   二、查阅地点 ................................................... 39
   三、查阅时间 ................................................... 39
   四、信息披露网址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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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的授权

    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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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非公开发行相关修订稿议案并作出决议。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
通过。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362 号)核准文件,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6,713,490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 17:00 止,华英证券已收到共十三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
人民币伍亿贰仟陆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零壹分(¥526,999,990.01 元)。

    2021 年 8 月 12 日,华英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1 年 8 月 13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止,春秋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48,841,519 股,发
行价格为 10.79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6,999,990.01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56,878.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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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043,111.4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48,841,519.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67,201,592.49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841,519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4 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9.59 元/股。

    北京德恒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进行了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
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79 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26,999,990.0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56,878.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6,043,111.4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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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苏州春秋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在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备案后,6 月 12 日至 8 月 5 日期间,有 21 名新增投资者
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
送的《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
者名单》基础之上增加该些投资者。

     1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4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                             上海古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投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广州力鼎凯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广州海力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3                        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15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北京卓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                                      UBS AG

     20                                      徐国新



                                        13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21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 21 名认购邀请书发送的对象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
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发行对
象的相关规定,具备认购资格。

    综上所述,经主承销商及北京德恒核查,上述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春秋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
具备认购资格;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和邮
寄的方式向 126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的附件包
含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
“《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 126 名投资者(去除重复)中具体包
括: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20 家、基金公司 40 家、证券公
司 18 家、保险机构 13 家、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38 家。《认购邀请书》主要包
括本次发行选择发行对象、认购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股数分配的具
体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
同意按发行人最终确认的获配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经北京德恒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
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

    经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
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实施细则》
第九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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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8 月 6 日(T 日),华英证券及北京德恒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
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
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
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六)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德恒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8 月 6 日上午 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
到 32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截至 8 月 6 日中午 12:00 前,除 2 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30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
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
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发行对象                                                        是否有效
 号                              类别           (元/股)   (元)


                                                    10.79    21,000,000

 1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10.19    21,000,000        有效

                                                     9.69    20,000,000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
 2                               其他                9.70    40,000,000        有效
              限公司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

 3     限公司-晋江泓石股权投     其他               10.50    20,000,000        有效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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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苏达               个人          10.50   20,000,000        有效

                                                11.28   53,000,000

 5            徐国新              个人          10.69   72,000,000        有效

                                                 9.88   91,000,000

 6            焦晓君              个人           9.59   20,000,000        有效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

 7    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       其他          10.19   20,000,000        有效

              资基金

 8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9.59   20,000,000        有效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

 9    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       其他          10.19   20,000,000        有效

              资基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10                             证券公司        10.21   20,000,000        有效
                司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10.55   20,000,000

 11   (有限合伙)-宁聚映山       其他          10.28   20,000,000        有效

      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88   20,000,00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                    10.55   20,000,000

 12   司-宁聚量化稳赢 6 期私      其他          10.28   20,000,000        有效

          募证券投资基金                         9.88   20,000,000

                                                10.18   55,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13                             证券公司        10.08   75,000,000        有效
                司
                                                 9.88   82,000,000

 14           杜好勇              个人           9.89   20,000,000        有效

                                                11.50   20,000,000

 15           蔡玉宝              个人          10.59   20,000,000        有效

                                                 9.59   20,000,000

 16   力鼎凯得春秋私募股权投      其他          10.60   44,000,000        有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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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基金

 17           华菲               个人          11.39    24,000,000        有效

 18          UBS AG              QFII          11.28    23,000,000        有效

      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业
 19                              其他          10.80   104,000,000        有效
          (有限合伙)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                   11.60    54,000,000

 20   司-子午德桥一号私募证      其他          11.55    54,000,000        有效

           券投资基金                          11.50    54,000,000

 21          钱元君              个人          11.01    31,000,000        有效

 22          丁碧霞              个人          11.03    40,000,000        有效

                                               10.51    20,000,000
 23          蒋海东              个人                                     有效
                                                9.59    40,000,000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0.20    36,000,000

 24   高投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     其他           9.94    36,000,000        有效

         业(有限合伙)                         9.70    36,000,000

 2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10.59    20,000,000        有效

                                               10.83    54,000,000

 26          孙海士              个人          10.51    56,000,000        有效

                                               10.02    57,000,000

      广州海力物流集团有限公                   10.58    20,000,000
 27                              其他                                     有效
               司                              10.10    20,000,000

                                               10.79    34,000,000

 2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10.68    49,000,000        有效

                                               10.06    72,00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29                            证券公司        11.00    50,000,000        有效
               司

                                               10.81    35,000,000
 30          张奇智              个人                                     有效
                                               10.21    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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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       50,000,000

                                                   10.66       46,000,000

 31             蔡刚波              个人           10.21       50,000,000        有效

                                                    9.95       53,000,000

 32             阮荣光              个人           10.68       50,000,000        有效

                 合计                                       1,222,000,000


(七)最终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48,841,519 股,募集资金总额 526,999,990.01 元,未超过
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具体配售
情况如下: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金额(元)
                                                                                  (月)

  1               UBS AG                        2,131,603      22,999,996.37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1,065      33,999,991.35        6

  3                蔡玉宝                       1,853,568      19,999,998.72        6

  4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463,397        5,000,053.63        6

  5                丁碧霞                       3,707,136      39,999,997.44        6

           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业
  6                                             9,638,554     103,999,997.66        6
                (有限合伙)

  7                 华菲                        2,224,281      23,999,991.99        6

  8                钱元君                       2,873,030      30,999,993.70        6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子午德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5,004,633      53,999,990.07        6

                    基金

  10               孙海士                       5,004,633      53,999,990.07        6

  11               徐国新                       4,911,955      52,999,994.45        6

  12               张奇智                       3,243,744      34,999,997.76        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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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金额(元)
                                                                                     (月)

  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633,920       49,999,996.80          6

                 合计                          48,841,519    526,999,990.01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不存在“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
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结论为:

 序                                               投资者类别/风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发行对象名称
 号                                                险承受等级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蔡玉宝                    普通投资者 C3                 是

  4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5                     丁碧霞                    专业投资者 II                 是

  6      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C3                 是

  7                      华菲                     普通投资者 C3                 是

  8                     钱元君                    普通投资者 C3                 是

  9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午德桥一       专业投资者 I                 是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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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投资者类别/风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发行对象名称
 号                                          险承受等级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孙海士                 普通投资者 C3          是

 11                  徐国新                 普通投资者 C3          是

 12                  张奇智                 普通投资者 C3          是

 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核查,上述 13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

(九)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家投资者中,蔡玉宝、丁碧霞、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华菲、钱元君、孙海士、徐国新、张奇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UBS AG 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 证书编号:QF2003EUS001),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子午德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
完成产品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为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
已完成产品备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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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已完成管理人登记。

(十)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
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
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重
大交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8,841,519 股,发行对象家数为 13 名,具体
情况如下:

    1、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QF2003EUS001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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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证编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2010 年 10 月 31 日
   可证取得日期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注册地址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限售期                                      6 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主要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限售期                                      6 个月


    3、蔡玉宝

       姓名                                      蔡玉宝

       住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东路

      限售期                                      6 个月


    4、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延线正兴镇广东街 248 号

    法定代表人                                   陶江辉

     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仟万元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限售期                                      6 个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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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丁碧霞

       姓名                                   丁碧霞

       住址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

      限售期                                   6 个月


    6、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湛龙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经营范围
                    (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限售期                                   6 个月


    7、华菲

       姓名                                    华菲

       住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枣庄路 810 弄

      限售期                                   6 个月


    8、钱元君

       姓名                                   钱元君

       住址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人才专墅

      限售期                                   6 个月


    9、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午德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 308 号 8 层 04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朱嘉琦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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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限售期                                    6 个月


    10、孙海士

       姓名                                    孙海士

       住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

      限售期                                    6 个月


    11、徐国新

       姓名                                    徐国新

       住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

      限售期                                    6 个月


    12、张奇智


       姓名                                    张奇智
       住址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183 弄

      限售期                                    6 个月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注册资本                         人民币元 482,725.68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
                    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
                    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
   主要经营范围     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
                    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
                    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
                    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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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
                    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
                    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
                    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限售期                                 6 个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地址               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5 层 01-06 单元
 联系电话           0510-85200510
 传真               0510-85203300
 保荐代表人         彭果、周依黎
 项目协办人         杨凯北
 项目组成员         陈倩、屈之骜、王家伟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经办律师           王琤、陈洋洋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志国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会计师         孙峰、钟建栋、吕爱珍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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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薛革文              自然人        144,380,880            36.99
         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
  2                                    其他          21,000,000                5.38
               企业(有限合伙)
  3               薛赛琴              自然人         20,854,400                5.34
         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
  4      司-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8,307,692                2.13
                 (有限合伙)
  5               蔡刚波              自然人          4,379,320                1.12
  6               张振杰              自然人          3,403,986                0.87
  7               陆秋萍              自然人          2,673,600                0.68
  8               魏晓锋              自然人          2,143,680            0.55
         深圳悟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悟空蓝海源饶 13 号私募证     其他           2,000,000                0.51
                 券投资基金
  10              魏银艳              自然人          1,747,400                0.45
                           合计                     210,890,958            54.0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薛革文             自然人       144,380,880             32.88
          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
  2                                    其他         21,000,000                 4.78
              企业(有限合伙)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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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3                  薛赛琴                 自然人              20,854,400                4.75
          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业
  4                                          其他                9,638,554                2.19
                (有限合伙)
          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
  5       司-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8,307,692                1.89
                (有限合伙)
  6                  孙海士                 自然人               5,004,633                1.14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子午德桥一号私募证券投           其他                5,004,633                1.14
                  资基金
  8                  徐国新                 自然人               4,911,955                1.12

  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4,647,111                1.06

  10                 蔡刚波                 自然人               4,083,820                0.93

                          合计                                 227,833,678             51.8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48,841,519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25,800.00         0.83      52,067,319.00         11.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87,081,590.00        99.17     387,081,590.00         88.14
           股份总数              390,307,390.00       100.00     439,148,909.00        100.00



                                           27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增长,形成更明显的规模优势,
并提升公司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和生产效率。

    项目的建设将使公司覆盖更广泛的市场区域,扩大更广的销售渠道,深化与
相关客户的战略合作,使公司能更好的应对客户日益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并挖掘
客户深层次的新产品需求,从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与综合竞争实力。

    长期而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增
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更大的优势,巩固并
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为公司产业布局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方
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的资
本实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得以降低,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增强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新建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
此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但是,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成和投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将大幅增
加,盈利水平将得以提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相应改善
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四)对公司业务与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
设计、生产和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3.90 亿元投
入年产 1000 万套精密结构件项目,1.37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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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升级的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及
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五)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因此,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
《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等相关条款进行调整。除此之外,公司暂无
其它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六)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
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整体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
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资金储备将有所提
升,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增长潜力和盈利能力。

(八)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大
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逐步投入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将得到提升。

(九)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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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同业竞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资金的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
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一)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3.90 亿元投入年产 1000 万
套精密结构件项目,1.37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而大
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将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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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526,999,990.01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拟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额           资金金额

         年产 1000 万套精密结构件项
   1                                        67,643.81       39,000.00       39,000.00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3,700.00       13,700.00       13,700.00
                合计                        81,343.81       52,700.00       52,7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
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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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主承销商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
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2 号)和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符
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
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对象与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
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人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股份认购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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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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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发行人律师声明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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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
                               杨凯北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果                     周依黎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_______________
                               姚志勇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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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 琤                               陈洋洋




   负责人:

                               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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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孙峰                                      钟建栋



                         吕爱珍




     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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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孙峰                                      钟建栋



                         吕爱珍




     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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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华英证券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
职调查报告》;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 988 号

    电话:0512-57293992

    传真:0512-57293992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5 层 01-06 单元

    电话:0510-85200510

    传真:0510-85203300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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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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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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