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期限、规模及价格: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及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10月19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
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薛革文先生、财务总监陆秋
萍女士、副总经理熊先军先生、副总经理王海斌先生、副总经理魏晓锋先生、董
事会秘书张振杰先生的书面通知,计划自2021年10月1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薛革文先生、财务总监陆
秋萍女士、副总经理熊先军先生、副总经理王海斌先生、副总经理魏晓锋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振杰先生。
在本次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均未披露增持计划。
截至2021年10月17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持有公司股票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
1 薛革文 144,380,880 32.88
控制人、董事长
2 陆秋萍 财务总监 2,673,600 0.61
3 熊先军 副总经理 1,265,600 0.29
4 王海斌 副总经理 806,200 0.18
5 魏晓锋 副总经理 2,143,680 0.49
6 张振杰 董事会秘书 3,403,986 0.7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增持股份金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及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
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薛革文先生计划增持
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其他5位高级管理人
员计划增持股份金额各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四)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基于
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2021年10月19日起6个月内。在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
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资金来源:上述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增持股份所需
资金未能到位等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
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增持。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