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8-03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苏
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
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2)。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30,000 股,注册
资本相应减少 30,000.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 988 号 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3 日起 45 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吕璐、潘晓杰
(4)联系电话:0512-57445099
(5)传真号码:0512-57293992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