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 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
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
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
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
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解释第 15 号公布
之日实施。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5 号、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事项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
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调整和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
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