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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
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
    (二)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
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
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