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05-04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9 号《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460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380 万元变更为 1784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3380
万股变更为 1784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次拟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经【】核准,首次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经中国证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9 号
于【】在【】上市。 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4,460 万股,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840 万
元。 元。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中存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840 万股,均
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
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董事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一)董事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章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在作此项判断
在作此项判断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 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登记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第 一 百 七 十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条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
的媒体。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