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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05-04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9 号《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460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380 万元变更为 1784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3380

万股变更为 1784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次拟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经【】核准,首次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经中国证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9 号

              于【】在【】上市。                     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4,460 万股,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840 万

              元。                                   元。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中存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840 万股,均

              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

              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董事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一)董事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章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在作此项判断

              在作此项判断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     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登记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第 一 百 七 十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条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

              的媒体。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