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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3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5,334,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0.25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林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马建琴因公务出差在外,无法参加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333,500 99.9993             800     0.000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333,500 99.9993             800     0.000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使用暂时     2,470 99.9676    800 0.0324       0     0.0000
        闲置募集资金      ,200
        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2       关于使用暂时     2,470 99.9676      800   0.0324        0    0.0000
        闲置自有资金      ,200
        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项也、宋慧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
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
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