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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科技:关于调整“长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2019-05-28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城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24.18 元/股

● “长城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24.03 元/股

● “长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9 年 6 月 4 日

● 目前“长城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开

发行了面值总额为 63,400 万元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长城转债”,债券代码“113528”)。“长城转债”

存续起止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转股起止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初始转股价格是 24.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决定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

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长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长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

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长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 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长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24.18

元/股调整为 24.0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