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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科技:长城科技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5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8              转股简称:长城转股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

高额度由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调整至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额度为在决议有效期内累计使用额度,决议有效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调整,将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调整后

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2、 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 现金管理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低风险短期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4、 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

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产品

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 公司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
健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关于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
    2、 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
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不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
    3、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进行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长城科技经营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
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浙商证券对长城科技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