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8 转股简称:长城转股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8 日
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先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
(3)2019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 2019 年度报告》及《长城科技 2019 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长城科
技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长城科
技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55,838,116.54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2,577,060.67
元,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257,706.07 元;
2、扣除 1 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 110,319,354.6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04,638,985.53 元,扣除 2018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26,760,000.00 元,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8,198,340.13 元。
3、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
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8,401,654 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 49,952,463.1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05%。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0-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长城科技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
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
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
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
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下,使用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在任一
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