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独董意见2020-08-18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
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坚刚 马建琴 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