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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13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目     录


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
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十三: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

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钟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

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

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

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钟内向大会

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会务组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

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大会安

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

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或网络股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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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实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

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

现场表决结果。

     九、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1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 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顾正韡先生
    七、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止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表不必为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三)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向大会
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五)宣讲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并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法逐项进行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表决前述各项提案;
  (八)工作人员计票和监票;
  (九)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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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二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科

学决策。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0 年度,由于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宏观经济面临诸多挑战

和不确定性,电磁线行业的发展也受到疫情的影响,市场呈现前抑后扬的发展态势。

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制订

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聚焦主业,坚持创新驱动,深化内部管理。适时调整

销售策略,不断加大新产品开发,保证了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7,341.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19%;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21.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80%。截止报告期

末,公司总资产 395,001.90 万元,净资产 199,003.7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9.62%。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1. 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扩大产能释放。

     (1)公司 IPO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已于 2020

年初竣工投产,并快速释放产能,增厚了公司业绩。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8.7 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

目”已完成基建项目建设,大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公司本着边建设边投产的

原则,加快项目产能释放,部分设备已投入生产使用。

     2.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用电磁线产品,开拓产品新领域。

     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实施,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公司自 2015 年开始研发新能源汽车用电磁线产品,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领导的新

 能源汽车用扁平电磁线开发小组,经过多年研发、试样和小批量供货,随着公司

 IPO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建成投产,公司部分新能

 源汽车用电磁线实现量产销售,扩大了产品应用领域,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3. 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为保证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和满足客户需求,公司 2020 年度进一步加大了

 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15,164.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8.04%。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专利 118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5 项,

 并已获得专利授权 8 项。全资子公司长城异形线材报告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4. 不断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2020 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完善 ERP 和 MES

 生产管理系统,实现公司产品从订单到生产以及销售物流的全流程跟踪,同时对各

 项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梳理优化,在生产管理中,通过严抓采购、生产、质检等各

 个环节,控制管理风险,确保产品品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员工重安全、强

 质量的意识;同时在环保、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稳步推进,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                                 7次

                                   董事会会议情况

       时间           届次                          董事会会议议案

2020 年 4 月 1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日               第十五次会议    案》;

2020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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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日       十六次会议   2、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

                         6、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

                         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14、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

                         度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2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0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审议《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报告》;

28 日           十七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4 日           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7 日           十九次会议       2、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2020 年 10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审议《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

28 日           二十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审议《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

14 日           二十一次会议     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

 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

 决议的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

 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

 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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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

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三、2021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及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和创新发展,不断优化和调整产品结构,从

而不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实现企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2021 年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 2021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

大会。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施健全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规

范公司运作,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

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2、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按客户的需求进行专业化制造,满足

客户多样性需要。公司将继续稳固传统领域的市场份额,以高质量、高服务水平满

足原有客户需求;同时,积极拓展新兴领域产品市场,淘汰落后产能,并通过提升

产品附加值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 大力推进新产品领域如新能源汽车扁平电磁线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公司

部分产品已进入量产销售,部分产品处于研发、试制以及客户小批量供货阶段,

2021 年公司拟进一步加大对该些产品市场开发的投入,争取更多产品通过新能源汽

车厂家认证和获取更多批量订单,从而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8.7 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的建设已接近

完工,2021 年公司将推进该项目竣工投产,同时,公司将努力推进完工项目顺利达

产,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

     5、 2021 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力度,把新能源汽车驱动

电机、高效节能电机、变频电机和智能制造用电磁线方面作为研发重点。不断改进

公司电磁线产品的设计、制造工艺、生产装备和测试技术等方面,为产品开拓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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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领域和公司高端客户提供技术支持。

     6、 进一步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高智能化、

网络化的高效管理水平,打通供产销和后台分析系统链条,为公司科学、高效决策

和管理提供助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三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0 年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

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                                        5次

                                     监事会会议情况

       时间              届次                         监事会会议议案

2020 年 4 月 1 日    第三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十三次会议   案》

2020 年 4 月 14 日   第三届监事会 1、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八次会议   2、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0 年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11、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   第三届监事会 1、审议《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17 日   第三届监事会 1、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十六次会议   2、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8 第三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

日                   第十七次会议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

东利益的行为。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监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

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

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

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

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

保障。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进一步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同时,2021 年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强业务技能,

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

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四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 2020 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2020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

 努力下,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6,273,415,580.11   4,971,330,414.00             26.19   4,979,471,82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4,219,560.54     155,838,116.54             11.80     180,799,639.6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5,519,174.41     130,885,405.75              11.18    165,980,263.7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49,374,384.29     380,865,193.80             -34.52   -370,952,439.85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90,037,814.55   1,919,247,361.56             3.69    1,681,037,157.97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3,950,018,962.84   2,898,190,371.37             36.29   1,884,118,944.87


      (二)主要财务指标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0     2019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2018
                      主要财务指标
                                                         年       年              减(%)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8     0.87                    12.64     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0.87                     9.20     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2     0.73                    12.33     1.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7     8.54      增加 0.33 个百分点     1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1     7.17      增加 0.24 个百分点     12.24


       三、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1.61 亿元,同比增长 26.04%;主营业务成
本 56.67 亿元,同比增长 25.09%。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制造业     616,144.30     566,866.69     8.00        26.04                 25.13      增加 0.67 个百
                                                                                                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电磁线     616,144.30     566,866.69     8.00        26.04                 25.13      增加 0.67 个百
                                                                                                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国内       614,454.99     565,277.73     8.00        25.69                 24.78      增加 0.67 个百
                                                                                                分点
国外         1,689.31        1,588.95     5.9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本期金额较上
           成本构成                              上年同期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占总成本      年同期变动比
             项目                                  金额                                           说明
                                       (%)                      比例(%)           例(%)
制造业                  566,866.69       93.52 453,025.94           94.48             25.13
                                           分产品情况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本期金额较上
           成本构成                              上年同期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占总成本      年同期变动比
             项目                                  金额                                           说明
                                       (%)                      比例(%)           例(%)
电磁线     原材料       550,263.55       97.11 441,103.70           97.32             24.75
电磁线     人工费         5,275.05        0.93     4,350.82          0.96             21.24
电磁线     制造费用      11,130.63        1.96     7,785.17          1.72             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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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598,922,122.72       15.16    77,221,952.99        2.66       675.59    主要系公司本期末短期借款以及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0,079,701.80       17.72   280,294,408.80        9.67       149.77    主要系期末公司购买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            12,650,965.65        0.32     9,081,316.96        0.31         39.31   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1,034,394,667.37       26.19   667,438,386.79       23.03         54.98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销售额增长所致
预付款项               712,086.17        0.02     2,058,971.76        0.07       -65.42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采购货款及费用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507,608.78        0.01     2,707,166.15        0.09       -81.25    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保证金所致
存货               712,129,392.01       18.03   450,518,948.09       15.54         58.07   主要系本期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库存量增加以及期末铜价同比上
                                                                                           升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80,425,901.17         2.04   740,772,084.18       25.56        -89.14   主要系本期收回以摊余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较多所致
固定资产          490,958,487.90        12.43   212,936,111.41        7.35        130.57   主要系本期部分房产及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           89,188,774.12         2.26   206,865,573.88        7.14        -56.89   主要系本期部分募投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69,248.45         0.38     8,930,520.17        0.31         68.74   主要系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增长导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
                                                                                           备)增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246,200,000.00         6.23                         0.00       不适用    主要系期末借款比上年期末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800,000,000.00        20.25   200,000,000.00        6.90       300.00    主要系公司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采购货款增加导致报告期
                                                                                           末未到期兑付的票据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0.00     3,168,963.16        0.11       不适用    系公司于 2020 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
                                                                                           负债所致
合同负债           10,795,210.81         0.27                         0.00       不适用    系公司于 2020 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不含税部分重
                                                                                           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应交税费           55,055,156.52         1.39     7,666,261.64        0.26       618.15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未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376,243.82         0.03                         0.00       不适用    系公司于 2020 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中增值税重分
                                                                                           类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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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37,817,336.69   0.96   3,033,250.00      0.10     1,146.76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大幅增加所致


    2、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273,415,580.11                          4,971,330,414.00                           26.19
营业成本                                        5,777,832,729.50                          4,611,350,700.34                           25.30
销售费用                                            37,497,268.09                            30,135,633.22                           24.43
管理费用                                            29,874,677.81                            16,012,452.62                           86.57
研发费用                                           151,644,203.76                           102,437,387.16                           48.04
财务费用                                            52,969,452.97                            28,530,683.46                           85.66
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分析: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本期数分别比上年同期数增长 26.19%和 25.30%,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量同比增加所致,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
    加而上升。
(2) 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 24.4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量增加导致运费同比增加所致。
(3) 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 86.57%,主要原因系本期人力成本及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较上期增长所致。
(4) 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 48.04%,主要原因系本期开发新产品研发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5)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 85.66%,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息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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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374,384.29   380,865,193.80              -34.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014,045.25                -              不适用
                                                955,372,523.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350,827.88   543,656,185.66                -75.10
    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分析: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 34.52%,主要原因
      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存货同比增加较多
      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
      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投资大于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支出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 75.10%,主要原因
      系上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借款流入较多以及本期支付现金股利支出
      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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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净 利 润 为 174,219,560.54 元 , 母 公 司实 现 净 利 润

  112,447,735.98 元,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244,773.60 元;

       2、扣除 1 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 101,202,962.3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588,198,340.13 元,扣除 2019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及 2020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金额共计 103,474,009.74 元,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585,927,292.77 元。

       3、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

  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公司不进

  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3,521,082.1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8,403,776

  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 17,840,377.60 元(含税),

       综上,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8,403,776 股为基数计算得
  出公司 2020 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共计 71,361,459.70 元(含税),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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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0.96%。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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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等文件规定,公

  司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1-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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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2020 年上市公
                                          业 , 金融 业 ,交 通 运输 、 仓储 和 邮 政
    司(含 A、B
                     涉及主要行业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
    股)审计情况
                                          服 务 业, 水 利、 环 境和 公 共设 施 管 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
                                          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
  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何时成              何时开
 项目组                           始从事              为本公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姓名     为注册              始在本
   成员                           上市公              提供审计             情况
                        会计师              所执业
                                  司审计                服务
                                                                   2020 年签署浙大网
                                                                   新、甬金股份等
                                                                   2019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项 目 合                                                           2019 年签署浙大网
伙人/签                                                            新、祥和实业等
              宁一锋    2008 年   2005 年   2008 年   2020 年
字 注 册                                                           2018 年 度 审 计 报
会计师                                                             告;
                                                                   2018 年签署浙大网
                                                                   新、祥和实业等
                                                                   2017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杨国庆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20 年
师
                                                                   2020 年签署长缆电
                                                                   工等 2019 年度审计
质 量 控
                                                                   报告;
制 复 核      黄源源    2000 年   2000 年   2011 年   2020 年
                                                                   2019 年签署长沙银
人
                                                                   行等 2018 年度审计
                                                                   报告;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8 年签署正虹科
                                                              技等 2017 年度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

  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其中财

  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定价

  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

  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八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 2021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

  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建议,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万元)

       顾正韡     董事长、总经理                            60.00

       顾林祥     董事                                      65.00

       俞建利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0.22

       徐永华     董事、副总经理                            59.60

       袁坚刚     独立董事                                  7.20

           冯芳   独立董事                                  7.20

       马建琴     独立董事                                  7.20

       范先华     监事会主席                                51.75

       俞权娜     监事                                      14.24

       金利明     监事                                      19.07

       顾林荣     副总经理                                  60.10

       郑立桥     副总经理                                  55.00



       二、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

  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

  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7.2 万元/年,按月领取。

       3、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

  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

  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

  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董事、监理、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九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如

  下:

         一、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

  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

  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

  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

  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

  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1 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有效期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

  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担保公司名称、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预计担保

  额度如下:
    序号      担保公司            被担保公司     公司持股比例   预计担保额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      湖州长城异形线
      1                                              100%           5 亿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材有限公司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      浙江长城电工新
      2                                              100%           5 亿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材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             10 亿元

       以上事项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

  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

  具协议,有效期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6 日
       注册号:91330503MA2B4DLG2A
长城科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长城大道 1 号 8 幢

       法定代表人:顾正韡

       经营范围:异形线材的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6,692.40
             负债总额                              634.65
             流动负债                              568.93
               净资产                             6,057.75
             营业收入                             4,114.56
               净利润                             1,041.50
       2、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5 日

       注册号:91330502MA2B4M2R65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 897 号

       法定代表人:顾正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

  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136,549.31
             负债总额                        66,396.52
             流动负债                        63,938.65
               净资产                        70,152.79
             营业收入                       157,997.28
               净利润                         5,413.87
       本次被担保方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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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

  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

  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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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议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34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3,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710,754.72 元(不含税金额)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1,289,245.28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1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年产 8.7 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                 63,400.00
                               合计                                   63,4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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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工新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电工新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子公司电工新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账号:1360101201009000895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工新材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及电工新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有 3 个募集

  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   号          余额(单位: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33050164933500000663              1,293.9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358475906346                      6,988.86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湖州市分行         13601012010090008959       244,010,624.55
                         合   计                              244,018,907.34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
  全部赎回,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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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755.0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2)。

       (二)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1、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累    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计投入额            及质保金
    年产 8.7 万吨高
                              63,400.00         40,687.22                  4,691.62
    性能特种线材项目

       2、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2,128.92
     减: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额                                            40,687.22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2,960.19
   手续费等的净额
     减: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4,691.62 [注]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19,710.27

     [注]结项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

  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注重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
  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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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

  格有所下降,并且由于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水平的提升,国内的设备厂商生产

  制造的设备已经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因此在同配置、同精度的前提下,公

  司会选择部分国产设备来替代进口设备从而降低设备购置支出。

       3、用于电磁线生产的专用设备技术持续发展,在保证新增产能有效实现的

  前提下,公司对部分设备的型号及采购数量合理地进行重新规划,从而一定程

  度上降低了采购成本。

       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

  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

  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扣除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后,节余募集资金 19,710.27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

  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1 年 3 月 31 日至销户之日产生的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

  际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

  3、在项目尾款和质保金支付结束,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的利息净收入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

  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电工新材与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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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二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 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

       3、 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5、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低风险现金

  管理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

  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

  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6、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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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7、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依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

  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风险可

  控。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

  全面检查。

       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

  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2,898,190,371.37      3,950,018,962.84
负债总额                               978,943,009.81      1,959,981,148.29
净资产                               1,919,247,361.56      1,990,037,814.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865,193.80        246,199,6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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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9.62%,公司本次申请未来
  一年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为 1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和现有理财金额(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
  的比例为 115.4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75.38%,占公司最近
  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7.9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
  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长城科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十三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6,34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400 万元,期限 6

年,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长城转债”自 2019 年 9 月 9 日起开
始转股,现行转股价格为 23.45 元/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有 91,000 元“长城转债”转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累

计转股股数为 3,776 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8,403,776 股,相应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7,840.1654 万元增至人民币 17,840.3776 万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及《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9 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78,401,654 元。                    178,403,776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8,403,776
       2      178,401,654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3      合并;                              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购其股份的。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司股份的活动。                      益所必需。
长城科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
    4      (公司上市后);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要约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三)中国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司股份后, 属于第(一)项情形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的 , 应 当 自 收 购 之 日 起 10 日 内 注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
    5
           销。                                        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
           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
           … …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任。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 …                                       … …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长城科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额超过 5000 万元;
              … …                                         …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指定              为:公司所在地或以公司会议通知指明的
              的地点。                                      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
       8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为出席。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 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或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9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连选连任。
              … …                                         …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 …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设立战略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10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11
              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报 》、《 上海 证券 报》、《证 券时 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12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报》其中一家或多家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
              (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13      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              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程为准。                                      准。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有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4 月修订本)将于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
   长城科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4 月修订本)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