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
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收到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获悉徐永华先生、范先华先生、俞权娜先生、
盛根美女士、施剑龙先生、俞建利先生(原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离任)、金利明先生(原任公司监事,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离任)于
近日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其通过上海惠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用名“湖州智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志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
至个人名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情况
徐永华先生、范先华先生、俞权娜先生、盛根美女士、施剑龙先生、俞建利先生、
金利明先生本次受让股份的方式为证券非交易过户,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前间接持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量 数量 数量
本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董事兼副
徐永华 120,000 0 0.0000% 120,000 0.0673%
总经理
范先华 董事 49,000 0 0.0000% 49,000 0.0275%
俞权娜 监事 40,000 0 0.0000% 40,000 0.0224%
盛根美 监事 21,200 0 0.0000% 21,200 0.0119%
施剑龙 监事 21,200 0 0.0000% 21,200 0.0119%
财务总监
兼董事会
俞建利 250,000 507,500 0.2845% 757,500 0.4246%
秘书(已
离任)
监事(已
金利明 40,000 0 0.0000% 40,000 0.0224%
离任)
合计 541,400 507,500 0.2845% 1,048,900 0.5879%
注:上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目的
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徐永华先生、范先华先生、俞权娜先
生、盛根美女士、施剑龙先生、俞建利先生、金利明先生以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
了其通过惠志管理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徐永华先生、范先华先生、俞权娜先生、盛根美女士、施剑龙先
生、金利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
股份的行为。俞建利先生直接持股数量增加为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所致,亦不构
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惠志管理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直接以及
通过惠志管理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在上述
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徐永华先生、范先华先生、俞权娜先生、盛根美女士、施
剑龙先生、俞建利先生、金利明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
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系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不构成增持或
减持股份的行为。
2、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
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